标准来了!共青团中心、中国青年自愿者协会发布《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根本标准
《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根本标准》清晰“心手标”是经团中心同意的中国青年自愿者和青年自愿者安排的标志和标志,对其运用标准、办理要求、监管职责、制造标准等作出了规则。清晰团中心和中国青年自愿者协会对“心手标”具有著作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着重“心手标”阻止任何方式的商业意图运用或其他不妥运用。
为标准运用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增强青年自愿者光荣感和安排归属感,根据《中国青年自愿者协会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清晰以下根本标准。
第一条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是经共青团中心同意的中国青年自愿者和青年自愿者安排的标志和标志。各级共青团安排、各级各类青年自愿者安排和每一位青年自愿者,都应当尊重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
第二条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通称“心手标”,其全体构图为心的造型,一起也是英文“青年”第一个字母Y;图画中心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涵义青年自愿者向需求协助的人们贡献一份爱心,伸出和睦之手,安身新时代、展示新作为,宏扬贡献、和睦、合作、前进的自愿精力,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第三条各级共青团安排、各级各类青年自愿者安排和青年自愿者应依法依规运用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最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景象:
(五)青年自愿服务有关出版物、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品、新媒体文明产品、网站等。
第四条以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为元素规划制造自愿服务相关标识时,应当完好标准运用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并将其作为主体图画,不得在其上增加任何内容,不得进行篡改。不得运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造标准的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
第五条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阻止以任何方式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运用。
第六条县级和县级以上共青团的领导机关对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的制造运用做监督办理;对社会公众和社会安排违反本标准制造、运用、侵略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的行为,要坚决阻止,并及时向上级团委陈述,第一时间提请有关司法和行政机构依法处置。
第七条共青团中心对中国青年自愿者标志具有著作权和解释权。中国青年自愿者协会具有该标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